三年時間,說長不長,說短不短,任何事物經過三年,一定會有所改變,只是改變程度大或小的差別。對我而言,這三年的改變不可謂不大。
連續三年的農曆新年沒有回家,這三年之中,爸媽離婚,爸爸另有家庭,陪我一起回鄉下圍爐的人只剩哥哥。在返鄉途中,哥哥駕著車,我在副駕駛座嘶吼飆歌,稍稍沖淡了些許落寞。
回到老家五十年歷史的三合院,阿公依舊坐在老位子,傍晚昏暗的光線照在他臉上,顯得更加蒼老。在廚房中忙進忙出的,是爸爸現在的妻子,一個與我沒有血緣關係的人,雖然不是第一次見到她,但心裡總是有股說不出的奇怪感覺。阿嬤因為這兩年治療癌症,現在只能躺臥床上,從她那已無法分泌唾液的口中吐出乾澀的字句,模糊難辨,我必須很專注才能聽懂她說的話。年夜飯的餐桌上,自然少了阿嬤的身影。
元宵節前夕,媽媽一個老朋友的女兒結婚,希望我們母女能夠去參加喜宴,因為我與新娘同齡,小時候經常玩在一塊兒,所以我和新娘也算得上是老朋友。其實新人是「先上車後補票」,而這張票補得有點晚,因為他們的小孩已經一歲多了!與新娘多年不見,這一見面,雖然她的外表改變不大,但已然為人婦、為人母了。
三年前,我還是個生活只有上課、打籃球及打工的大學生,爸爸媽媽那一紙離婚協議書還不存在,爺爺奶奶也還能幫忙農事,朋友也還談著甜蜜的戀愛。三年後,這一切都不一樣了。下一個三年,又會是怎樣的面貌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