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縣宣布要推動村里環境改造計畫,只要村里長能提出有利轄區的可行環保方案,經所屬鄉鎮市公所審核通過,就可得二十萬元經費,縣府也準備兩億零三百萬元補助各個村里。
計畫公布後引發選舉綁樁的政治動機論,但純就事論事,以村里的環境清潔工作而言,現在北縣任何一個村里的環境清潔,除了有清潔隊員以不同編組執行外,更有社區自聘的清潔工,及社團志工不定期打掃。
另外,各個公所為了拚獎金和上級的考核,更是推出多種激勵方案,鼓勵民眾一同做環保,政策已疊床架屋,如今再來個村里環境改造計畫,把鈔票當掃把用,以為只要錢砸便可提升整體環境品質,難怪會讓人產生聯想。
我認為,村里環境品質是執行效率、方法和貫徹監督的問題,根本不是有錢好辦事,錢撒下去便清潔溜溜,縣府該了解,村里的環境品質差異大,有些是因社區居民的素養,這並非一些計畫能改善的。
縣府該做的是先做好基礎工作,再配合教育和重罰,那麼去除病媒蚊、電纜阻礙排水溝排水、資源回收率、車體廣告、攤販管理、公園內狗屎等,都能進一步改善,不需再砸錢。
張颯(北縣新莊/自由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