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班牙駐台商務辦事處長拉馬斯,日前開車行駛台北陽明山仰德大道時,疑因不慎險與同向機車發生擦撞,竟遭機車後座乘客拍裂擋風玻璃,副駕駛座車門也被踹凹,受驚嚇的拉馬斯夫婦到警局備案,並批評台灣社會不文明。
這件案子雖然已偵破,但是類似場景在我們生活中屢見不鮮。台灣地狹人稠,都會區交通特別擁擠,稍有不慎發生小擦撞在所難免,但國人若碰上類似的事,通常不會先找警察,而是兩造在路當中爭執,往往爭到大打出手,甚至鬧出人命,讓人搖頭感嘆,這實在不是文明社會應有的表現。
說台灣社會不文明,也許不盡正確,但文明社會應該守法懂禮,就算交通紛爭也不例外,就以這起交通事故為例,機車騎士縱使有所不滿,可攔車質問,甚至要求道歉或賠償,若對方置之不理,就報警處理,甚至訴請法律,但萬萬不可動私刑,敲破車窗、踹凹車門,洩憤後揚長而去,這與流氓有何差異?更嚴重的是,個人的怒氣是發洩了,但丟盡國人和國家的顏面。
文明的社會最重循規蹈矩爭取權益,以拍窗、踹車洩憤,真是無理又無禮,被批不文明,一點都不冤枉,國人應深切檢討,才能洗脫不文明的污名。
湯闕(台北市/駕駛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