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口販運 將負刑責併科罰金 記者黃揚明 |2009.01.13 語音朗讀 1195觀看次 字級 大 中 小 【記者黃揚明台北報導】立法院會昨天三讀通過多項法案,其中人口販運防制法規定未來各種以違反當事人意願方式,使他人從事性交易、勞動與報酬顯不相當工作,或摘取器官者都將負起刑責,並併科罰金。內政部指出,這是台灣邁向人權立國的重要里程碑。國民黨立委吳育昇表示,針對人口販運有關性剝削、勞力剝削、器官摘除等三大面向希望能有效防杜,並在普通刑罰之外,也建立特別刑罰的補充概念。本法三讀通過後,對台灣的國際形象絕對相當正面。 前一篇文章 【新聞集錦】 下一篇文章 抗議博弈條款 熱門新聞 01【看人間】你是「好心做壞事」的大人,還是成熟的大人?2025.06.1702離線俱樂部 回歸真實人生 2025.06.1503【佛教管理學①】《十善業道經》的管理法 ②2025.06.1504【詩】暗房2025.06.2005【文學天地】自由瀟灑的生命 ──曹雪芹的情志與嚮往2025.06.2006智利佛光山贈書 科爾陶科理工學院珍藏2025.06.1607黑熊出沒中 人熊如何和平共處 2025.06.1508土耳其修復古老浴場 重現傳統2025.06.1509社論--取悅選民與引領群眾2025.06.1510287所學校行三好 讓世界更美好2025.06.17 訂閱電子報 台北市 天氣預報 台灣一週天氣預報 相關報導 阿公店水庫 周邊道路翻新美聯合軍演 我空軍高層任觀察員海鯤艦首次海測 邁向新里程碑陸軍官校 101周年校慶海峽論壇 馬英九籲兩岸交流海鯤號航行測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