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勞雇雙方協商減少工時協議書」要由企業提議才可簽署嗎?
答:勞、資雙方皆可提議簽署。
2、無薪假期間,我可以去打工兼差多賺點生活費嗎?
答:需要透過勞資雙方協議,在協議書中明確規範。
3、我並未簽署協議,但公司卻要求我放無薪假,我該怎麼辦?
答:企業如果強迫勞工休無薪假,勞工可向所在地的勞工行政主管機關申訴,或撥打勞委會申訴專線:(02)85902866、0800211459。
4、「充電加值計畫」要如何申請?有申請資格限制嗎?
答:經勞資協議採取無薪休假的企業均可提出企畫案申請,200人以下的中小型企業,最高可補助95萬元訓練費用,200人以上大型企業則最高可補助190萬元。
5、若勞工參加「充電加值計畫」,訓練津貼如何計算?
答:每月無薪休假24小時以上勞工,每上課1小時可補助100元,每天6小時,最高每月補助100小時,可補助6個月。但訓練津貼與無薪休假時薪資合計,以不超過原投保平均薪資為原則。
例如,小張原薪資為3萬5000元,因實施無薪休假每月僅能領取2萬元,他參加充電加值計畫每月上課100小時,可多領1萬元津貼,合計可領到3萬元;若小張當月薪資為3萬元,則他若當月參加職訓100小時,最多也只能領取5000元。(記者黃揚明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