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國中基測要加考作文後,教育部杜部長和余光中教授的「文學對槓」,再度引發語文教育的爭論,隨後的「青少年台灣文庫─ 文學讀本」各方人士也有不同的看法。
筆者統計目前國、高中國文教材,文言文在國中的比例約四分之一,到了高中大增至四分之三,內容涵蓋古文、詩詞曲、便箋手札等應用文體,內容可謂多元,不過似乎多了一些。筆者並不反對目前文言文的比例,但不贊同余教授提出的「文言比例提升論」。
不可否認,文言文當然有助於加強語文能力,但由於時空背景轉換,許多學生對非生活、非熟悉的文學,學習意願多少會降低,要以中學六年來跨越隔閡,似乎不是那麼容易。
文言文領域固然浩瀚淵博,但目前的高中國文、文化教材內容,加上老師的補充,已足以讓學生稍微了解古典文學的精華,真正要提升學生的語文能力,還是得靠廣泛閱讀,與引領學生涉獵會產生共鳴的作品。
究竟「台灣文學」的定義為何?國文教學應不應該和政治沾上邊?杜部長及余教授似乎有不同的答案。
雖然台灣近年政策是要求去中國化,但我們不應該完全漠視文言文教材,畢竟其能享譽國際、綿延不絕,肯定有它存在的價值,因此在強調本土化的同時,是否更應該致力台灣在地的文學創作?
從另一方面來說,文言文確實可與本土文化結合。傳統的歌仔戲曾經是台灣紅極一時的鄉土產物,內容卻是由文言文的對話轉換為河洛語,再配上中國式的穿著與布局;所以,我們實在不應將白話與文言區分的那麼清楚,語言終究是一種使用工具,既然是工具,就不該苛求運用範圍,只需要求運用方式。
期待這個語文教育議題,能在理性思辨中得到解答,而不是在火藥味下得到結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