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券是我的,爸爸,你們大人是不能沒收的,會嚴重的侵犯人權」,我一名高中同學目前待業,需要用消費券添購民生用品,想收孩子的消費券,孩子認為侵犯人權,同學特地為此打了求助電話給我,感慨孩子不懂事。
其實這不能怪孩子,孩子畢竟不是「大人」,有同儕交往及自我滿足的欲望,我建議他可再多溝通,但至今還在「喬」。
一名家扶中心扶助的單親爸爸,太太離家,獨力養三個孩子,卻又中風,我問他:「如何使用消費券?」他告訴我,孩子已感受家裡困境,主動表示將交給他買家用品及醫用品,孩子還說,爸爸的健康就是全家最大的幸福與歡樂。
一位公家機關科長級的主管告訴我,在不景氣的大環境中,有工作做就應很感恩了,他全家已有共識,將全部消費券湊足兩萬元,捐給家扶幫助家境困難的孩子;我隔壁的一對公職年輕夫妻,則滿心喜悅地說,將用消費券吃大餐來犒賞自己,以刺激消費、活絡經濟,並且希望每年皆有這種「好康」。
公所民政課長說,該吃就吃、該買就買、要捐就捐吧,一切隨緣。
為因應經濟衰退,政府將於十八日發放消費券刺激消費,各產業也磨拳擦掌行銷,但我覺得,如何規畫有效的使用,也是全民應思考的課題。
突如其來的消費券,的確對弱勢家庭、族群有幫助,但每個人有各自的盤算,只要使用刺激消費都好,而依個人長期輔導個案的經驗建議,家長不妨提前規畫消費券的使用,一來可符合政府美意,二來可減不必要的親子衝突。
建議如何使用消費券採「三不」與「三要」,三不是不充公(家長全部收走)、不浪費(貪小便宜買太多)、不一次花光(貪圖一時的享受);三要是,要規畫(如何使用),要溝通(全家一起討論)、要考量(依實際需要使用或捐作公益)。
周明泉(南縣白河/家扶中心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