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早的棒球俱樂部一八四五年在紐約成立,當時比賽採分數制。但分數制很難掌握比賽結束時間,使地主隊要備餐招待參賽隊伍時很困擾。
棒球俱樂部負責人卡萊特( Alexander Cartwright )訂立的棒球規則,是現今棒球的主要範例。他訂立九名球員出場,三名於外野區,先取得二十一分的隊伍獲勝。
當時比賽結束後,地主隊會邀請參賽隊伍用餐,但是比賽結束的時間不一定,引起廚師反彈,後來主辦單位把球賽定為九局才解決問題。
棒球比賽規則還可以用十二進位法來算,九是十二的四分之三,於是訂定九為比賽的局數。三好球一出局,三出局為一局球賽,也是受到十二進位法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