貓熊團團、圓圓來台,顯示兩岸關係改善,南投縣決定與浙江省交流,舉辦日月潭、西湖「兩湖論壇」,並考量透過農會,在當地設辦事處。而金門則因小三通,四年前即在交通旅遊局下設置大陸事務課,並希望到廈門設辦事處。
這種作法類似締結姊妹市,如美國印地安那州是台灣第一個姊妹州,於民國六十八年十一月締盟,後來又陸續與蒙大拿州、佛羅里達州、阿肯色州締結,當然,這是州與省的平行、對等位階,但凍省後無法持續,締結姊妹市無疑是另一條路。
譬如南投市八年前與美國猶他州「西谷市」締為姊妹市,新竹市與美國奧勒岡州「比美頓市」締結,甚至桃園縣龜山鄉也與美國達拉斯郡「大草原市」締盟。
台灣與美國因關係單純,締結姊妹市無涉政治,至於兩岸間,政府認為不宜,陸委會表示,兩岸政策有國家整體考量,涉及公權力延伸,不希望縣市政府單獨到大陸設辦事處,現有法規也不允許。
陸委會有政策顧慮,可以理解,卻未必有說服力,例如說「政府駐外國機構只有使領館」就未必正確,姊妹州、姊妹市並不需要設立使領館,仍然可文化交流、經貿往來。
陸委會又說,「大陸地方縣市在北京是以駐京辦公室方式處理,台灣縣市政府是以何種身分前往北京設辦事處,必須先釐清」,這似乎邏輯不通,譬如南投縣是要去浙江設置辦事處,與北京何干?
比較可能綁住縣市政府的是「兩岸關係條例」規定:「台灣地區人民、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不得與大陸地區行政、具政治性機關為『任何形式之合作行為』。」陸委會說,這包括辦事處的設立與往來。
但日前輿論才討論「許多法令過時」,甚至監察院長王建←前天也說了同樣的話,希望立法院盡速修法,陸委會是不是也該「腦筋急轉彎」,不要囿於不適宜法令,行事僵化?
張家全(投縣竹山/農會職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