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有許多開發案以各種方式規避環評,環保署綜合計畫處長葉俊宏昨天表示,將全面檢討修正「環評認定標準」,加嚴環境敏感地區應實施環評的標準,對規避環評行為也將採取防堵作法。
葉俊宏說,環評認定標準規定,申請核定礦業用地,如位於山坡地二公頃以上,應實施環評。卻有多個案例以一點九八公頃、一點九九九公頃申請。環保署加嚴標準,明定申請案位於同一筆地號、或地號相連、或相隔水平距離五百公尺範圍內各申請案,應合併計算其面積。以避免同一申請案以切割方式規避實施環評。
不過實務上發現,部分業者會以相隔五百公尺以上、小於二公頃方式提出申請,葉俊宏說,這就是「道高一尺、魔高一丈」的規避環評現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