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載監察院長王建煊在內部會議表示,監院要發揮職權,就要查「能彈劾的大案」,至於也屬監院職權的人民陳情案,「是一些小屁屁」,而根據內規,監委手上案件超過十件,就「不宜」再自動調查;王建對此說是私下講的話,不是泛指所有陳情案,有些監委調查學校機關私人升遷的事,無關公益,的確像「小屁屁」。
王建煊說法不是完全沒道理,因為以往監察院被批評只打蒼蠅,不打老虎,如今,民進黨執政八年弊案叢生,人民怨聲載道,王建嫉惡如仇,決心先辦「能彈劾的大案」,一來檢肅官箴,二來洗刷「不敢打老虎」污名,社會應該鼓勵才對,為何只聞撻伐聲?
問題是在於「小屁屁」說法。身為監察院長,把人民陳情案說成「小屁屁」,置人民於何地,的確非常不妥,況且敢於打老虎,不表示不必拍蒼蠅,監委裝上了虎牙,難道不能「塞牙縫」,處理人民陳情案?
其次,暫停自動調查,限縮監委職權,影響很大。所謂人民陳情案,許多絕非「小屁屁」,譬如當前社會熱烈討論的警察是否執法過當,及羈押權、看守所人權,甚至貓空纜車塔柱等,都影響人民身家性命,監委都沒法主動調查,合理嗎?對王建煊不鼓勵監委自動調查、只重視大案彈劾一事,前監察院長錢復表示擔憂,坦言監委職權不應受到這樣的限制,他也曾特別提醒王建煊;顯然王建煊不只沒聽錢復的忠言,甚至犯了馬政府多數官員言多必失、說冷笑話變成道歉的毛病。
前監察委員李伸一說得對,目前一些重大案件,司法早已在調查,監委此時介入調查意義已不大,反而應對正發生中的重大案件優先調查,現在的作法其實是「本末倒置」。
的確,是調查扁家弊案重要,還是官員怠忽職守影響人民權益重要?當然是後者,王院長「小屁屁」之說差矣,不知民間疾苦,影響「王聖人」聲譽。
潘士求(台中市/陳情小屁屁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