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揚明台北報導】行政院會昨天通過金管會所提「大陸地區投資人來台從事證券投資及期貨交易管理辦法」,金管會也在昨天下午公布,今天起大陸合格機構投資者(簡稱QDII)即可來台從事證券投資與期貨交易。
金管會副主委李紀珠表示,該辦法昨天公布後施行,較複雜的金融衍生性商品部分則可能至明年一月才可開放。辦法中界定大陸地區投資人範圍涵蓋合格境內機構投資者、大陸籍員工、大陸籍股東及其他經主管機關許可者,以便企業延攬大陸優秀員工及給予陸籍股東配股。
李紀珠指出,開放陸資來台投資對吸引外資投入台股具重要宣示意義,QDII目前規模約七十四億美金,以對岸規範來台投資比例上限百分之三計算,約二點二億美金,若明年第一季順利與對岸簽署MOU,將可放寬投資比例至百分之十。
為維持國內上市上櫃公司經營獨立性,李紀珠強調,辦法中明定大陸地區投資人不得有實質控制或影響公司經營管理情事,表決權行使應由台灣地區代理人出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