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報導,一名不孕婦人在部落格抒發她收養小孩碰壁,及終為人母的心情,使得她的部落格意外成為收養嬰兒資訊交流平台,但遭販嬰集團恐嚇。
這個新聞不但顯示不孕症夫婦的辛酸,還遭「販賣人口」罪犯的威脅,使他們還沒收養孩子當爸媽,卻提前要面對社會問題。
從法律層面來看,不孕症婦人提供網路平台撮合收養,只要不涉及非法營利行為,並透過專業社工單位輔導,與法院認證收養合法,就應該鼓勵這樣的有心人士持續善行,一方面減少社會問題,另一方面滿足不孕家庭的「有子萬事足」,減輕社會工作者的負擔,及社福支出,也能降低販賣人口的非法行為。
此外,如果國人能從這名不孕婦人的推廣得到激勵,逐漸調整傳統的血緣觀念,將「己出」的小愛,化為對需要關懷照顧的孩子的大愛,增加領養意願,對社會肯定有幫助。
杜亥(彰化市/社會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