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券擬採2階段發放 記者黃揚明 |2008.11.25 語音朗讀 568觀看次 字級 大 中 小 【記者黃揚明台北報導】內政部昨天公佈消費券發放原則,將以消費券條例生效日為基準日,包括我國國民以及擁有我國居留許可之外籍人士、外籍配偶、大陸人士等皆可領取消費券,此外,明年一月十八日將設置發券所統一發放,當天未領取者,則需於元宵節前後至指定郵局領取。內政部常務次長簡太郎表示,將以消費券條例立法生效日為基準,當日(含)之前擁有我國國民身份者皆可領取,若於基準日前出生,但尚未登記者也可領取,本條例生效後尚未請領消費券卻不幸死亡者,則可由繼承人請領。 前一篇文章 【新聞集錦】 下一篇文章 10月失業率4.37% 中高齡重創 熱門新聞 01【易經花藝】花開之處 便是易境2026.01.0402記得與忘記2026.01.0803每年吸走6500萬噸 浮游生物幫地球儲碳2026.01.0404【人間行者心】感恩心背《金剛經》2026.01.0405滋補暖胃 小寒節氣蔬食養生2026.01.0506悍將、雄鷹補戰力 拚闖季後賽2026.01.0907溫補暖身節氣料理2026.01.0508浩浩師恩:星雲大師的慈悲與願行 您所不知道的星雲大師2026.01.0409【視覺DJ】候鳥歇歇腿2026.01.0410南投山區 梅花盛開2026.01.07 訂閱電子報 台北市 天氣預報 台灣一週天氣預報 相關報導 F-16防撞系統列標配 明年全數安裝租屋、外食壓力未減 終結高通膨 去年CPI年增1.66%F-16戰機夜航豐濱失聯 搜救人機藍白新北市長人選 黃國昌喊不急巴拿馬籍通鴻輪脫困 無油汙外洩公共工程品質 淡江大橋獲特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