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券擬採2階段發放 記者黃揚明 |2008.11.25 語音朗讀 548觀看次 字級 大 中 小 【記者黃揚明台北報導】內政部昨天公佈消費券發放原則,將以消費券條例生效日為基準日,包括我國國民以及擁有我國居留許可之外籍人士、外籍配偶、大陸人士等皆可領取消費券,此外,明年一月十八日將設置發券所統一發放,當天未領取者,則需於元宵節前後至指定郵局領取。內政部常務次長簡太郎表示,將以消費券條例立法生效日為基準,當日(含)之前擁有我國國民身份者皆可領取,若於基準日前出生,但尚未登記者也可領取,本條例生效後尚未請領消費券卻不幸死亡者,則可由繼承人請領。 前一篇文章 【新聞集錦】 下一篇文章 10月失業率4.37% 中高齡重創 熱門新聞 01【白色墨水】輝之印象 畫布上的永恆記憶2025.08.0302【心靈修行】清靜心的日常修煉2025.08.0303佛光山印尼佛教學院 學佛交流會深度對話2025.08.0504佛光山尔有寺獲贈 兩岸藝術家阿彌陀佛書法2025.08.0405【紀實攝影】佛光山 晨昏光影 氣象萬千2025.08.0306多閱讀能改造人生2025.08.0307大自然清潔隊 維護地球健康2025.08.0308社論--慎防公共政策私盲化2025.08.0409星雲大師全集⑲【佛教管理學②】佛法的管理法⑩2025.08.0310新北.三芝 田野祕境水中央 雲影天光映稻香2025.08.04 訂閱電子報 台北市 天氣預報 台灣一週天氣預報 相關報導 我輸美關稅 原稅率疊加20%大台南會展中心 綠色場館持續升級澎安9號警艇 投入海上治安雷虎小組換裝 第6代勇鷹接棒美商無法及時交貨 海鯤艦光電潛望鏡是「借」的野柳鐵塔鏽蝕 急封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