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券擬採2階段發放 記者黃揚明 |2008.11.25 語音朗讀 485觀看次 字級 大 中 小 【記者黃揚明台北報導】內政部昨天公佈消費券發放原則,將以消費券條例生效日為基準日,包括我國國民以及擁有我國居留許可之外籍人士、外籍配偶、大陸人士等皆可領取消費券,此外,明年一月十八日將設置發券所統一發放,當天未領取者,則需於元宵節前後至指定郵局領取。內政部常務次長簡太郎表示,將以消費券條例立法生效日為基準,當日(含)之前擁有我國國民身份者皆可領取,若於基準日前出生,但尚未登記者也可領取,本條例生效後尚未請領消費券卻不幸死亡者,則可由繼承人請領。 前一篇文章 【新聞集錦】 下一篇文章 10月失業率4.37% 中高齡重創 熱門新聞 01公股行庫房貸 可達8成52024.05.2702【詩】散步2024.05.2803千里尋夫黃土高坡2024.05.2704伊香保遇見星雲大師2024.05.2705遲緩兒個案通報 12年增1倍2024.05.2706森林大樓 人類住進大自然2024.05.2607捕碳 杜拜將種 1 億棵紅樹林2024.05.2708【適時放手】人生就像風箏2024.05.2609實踐良善 268校獲選三好校園2024.05.2810高雄龍舟嘉年華6月8日登場 佛光山祥龍現身愛河2024.05.27 訂閱電子報 台北市 天氣預報 台灣一週天氣預報 相關報導 禁團令後出席旅展 賴:總統職責是穩定台海和平今年GDP 上調至3.94%被疫情、外送打趴 攤販數5年減24%國會改革案 三讀通過4月景氣趨熱 亮黃紅燈拜登:美國捍衛台海和平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