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為刺激國人消費、提振景氣,研擬發放消費券,筆者肯定這項政策,但提醒方案要縝密周延,千萬別重蹈國民旅遊卡的覆轍。
馬政府為了拚經濟,祭出消費卡的猛藥,雖然有人批評是短線操作,但看在期待經濟能翻轉的國人眼中,卻是一項好政策,而據媒體報導,發放消費卡政策的配套措施相當不錯,如納入排富條款,符合公平正義原則,使用期限為半年到一年,也能發揮短期效果等。
但筆者依國民旅遊卡所發生的弊端,建議政府要預防真刷卡假消費或換現金的行為;其次,不能限定在特定商店消費,或只能買特定商品,只要是有登記的商店都可消費,絕對不能獨厚大賣場或大公司。
此外,政府應邀請專家指導民眾適宜的消費,讓錢花在刀口上,既有利中低收入者,也有益商家,以達到促進消費目的。
昕昇(台北市/教育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