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教育部部務會報近日通過「宗教研修學院設立辦法」草案,開放經主管機關許可設立的財團法人或公益社團法人,也可直接設立宗教研修學院,且不以一系或一所為限,教育部近期將會同內政部發布施行。
教育部強調,為避免衝擊已過度飽和的高等教育市場,宗教研修學院學生總人數,除情形特殊且經教育部依相關規定評鑑績優,經報教育部核准者外,仍以二百人為限。
教育部高教司指出,新草案較先前設立標準有多項突破,申請立案時,校舍標準由原先總樓地板面積最低五千平方公尺降為四千平方公尺;系所規畫不以一系或一所為限,總課程三分之二可由專業技術人員擔任教學師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