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不妄語戒的修習
雖是如此,卻又不該因噎廢食而從此不開口說話,畢竟語言、表情等是人類溝通的工具,文字更是人類文化智慧的載體,人們透過閱讀、聽聞、傳誦等方式,增加了知識,培養了見識,甚至於領會內化為生命中的力量,人類這種內化過程是認知心理學家注意的焦點,更是佛家所著重智慧的顯發。
「不妄語戒」的實踐
惡口、兩舌、綺語與妄語之口四業中,以妄語業最重,故在五戒中以不妄語戒為代表,只要能不再造妄語業,即是八正道中「正語」的實踐,《大智度論》卷十三即解說到:
妄語不作是口善律儀,名為優婆塞五戒律儀。……四種口業中妄語最重。復次,妄語心生故作,餘者或故作、或不故作。復次,但說妄語已攝三事。復次,諸善法中實為最大。若說實語,四種正語皆已攝得。(《大正藏》第二十五冊,第一五八頁下)
即知「不妄語戒」是「正語」,也就是《雜阿含經》卷二十八所說的:「何等為正語?謂離妄語、離兩舌、離惡口、離綺語。」(《佛光藏‧阿含藏‧雜阿含經二》第二七六頁)即知離此妄語等口四惡業即是八正道中的「正語」。
默然與四種正語
又日常生活中「正語(不妄語戒)」要如何實踐?當知《正法念處經》卷六十特別提到:
正語有二,何等為二?一者默然,二者四種正語。何等為四?一者不妄語、二者不惡口、三者不兩舌、四者不破壞語,是名正語。在家出家,若能如是,則不輕毀。(《大正藏》第十七冊,第三五三頁上)
不管出家或在家人,想要獲得他人的尊重,就要學習清淨的口善習與善行。此中「不妄語戒」口善習行的實踐又可分為默然與正語兩個方向來談,「默然」說明佛陀的教法不在非時非處說,修行人若連真誠提出困惑或看法的勇氣都沒有,卻只是在背後、私底下說都是不如法的,《緇門警訓》提醒修行人:「莫說他人短與長,說來說去自招殃;若能閉口深藏舌,便是安身第一方。」(《大正藏》第四十八冊,第一○八一頁上)背後說人是非者必也會令他人生不起信任感,會說人是非者必是見不得人好、瞧不起他人的慢妒心所致,則終會受到是非之害。
若能凡事都給自他因緣果報自行負責的空間,只要開口就只是建議而已,絕不做破壞性、毀滅性的攻擊或是挑撥離間或散播謠言,當知「謠言止於智者」,此即四種正語的實踐。事實上,真正地行菩薩道的修行人,不會在他人背後數落別人的不是,若是對方有雅量可接受批評或是能互相信賴的雙方,菩薩道的行者看到他人對戒律、規範有所違反而不如法時,皆會「由見聞疑能正諫,舉真實不以虛妄,應時不以非時,饒益不以衰損,柔軟不以麤獷,善友不以憎嫉,如是名為善能諫舉」(《瑜伽師地論》卷二十五,《大正藏》第三十冊,第四一七頁下)。菩薩道的行者看到別人不如法時,能適時適處地以誠心、饒益心、柔軟心、悲憫心提供建言,並只是就事論事而不落井下石或添油加醋,也不會將事件情緒化為「給我記住!」直到某一天爆發出來為止。
至於,以菩薩心提供建言時,更不須怯場害怕,雖未必每一個人都習慣在大眾面前說話,但只要自己對佛法真正能了然會意,就應鼓起慈心悲願與巧慧去說,正如《瑜伽師地論》卷十五所說:
於所立論多所作法,一善自他宗、二勇猛無畏、三辯才無竭。(《大正藏》第三十冊,第三六○頁下)
又說:
能善了知自他宗故,於一切法能起談論。勇猛無畏故,處一切眾能起談論。辯才無竭故,隨所問難皆善酬答。
此三項特色正是任何一位說正語者所擁有的心態與精神。修行人說話時,不可以有凡聖二分的優越感,要懂得所有的談論都離不開佛陀教法的本懷,更要能面對一切的問難皆可圓融無礙地回答。事實上,一般人常會有「說時似悟,對境生迷」的問題,主要是因為還未養成正語、正思惟等的善習與善行所致。如何養成?可分為兩部分來談:
正語的學習
所謂「以苦口為良藥,救自救他;以良言為針砭,利己利人」。說明了實語是自他兩利的。只是在學習正語的過程中,有時仍會不經意地調侃他人或是酸葡萄式、烏鴉嘴式地回應,這對自他都不會有好處。當遇到這類困擾時,佛光山星雲大師提供現代人一個良方──「迷中不執著,悟處有受用」。此時先別急著說,先從學習傾聽別人的看法與表達方式。當我們常覺得言行常惹人嫌時,先別急著表達或是一昧地懊惱自己的迷惑、愚癡與錯見,只要不再堅持自己的看法,能抱著不斷尋求解決之道的心,就能有所覺悟,下次就能了然會心地說正語。
創意的規畫
未經系統化的想法,只能算是「點子」,未必能夠築夢踏實。應進一步規畫、推理,才能評估出實踐的方向與可能方法。進行這些後續之規畫等工作之前,吾人要記錄下來每一次靈光乍現或神來一筆的想法,否則事過境遷後就遺忘了。若隨時隨地都能用文字累積下來,透過專注地整理、消化,才能成為具體的思想內容。
有些人雖常有新點子,但卻未必可行或是也未見實踐。久而久之,不免會被人嫌為言行不一致的人,這樣的人也是犯了妄語的問題。在《瑜伽師地論》中特別強調到如何避免這類的狀況發生,說:
又翻妄語中,可信者,謂可委故。可委者,謂可寄託故,應可建立者,謂於彼彼違諍事中應可建立為正證故。無有虛誑者,於委寄中不虛誑故,不欺←故。此中略義者,謂顯三種攝受,一欲解攝受、二保任攝受、三作用攝受。(《大正藏》第三十冊,第三一七頁上)
首先要針對看似毫無關連性的點子做分析歸納整理之,再進行評估處理可能發生狀況的能力,最後就是要起而行之,否則一切的分析、評估等工作皆是白費了。(下)
──節錄自《普門學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