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監察官(御史中丞)、南陽(河南省南陽市)人杜周,調任司法部長(廷尉)。杜周外貌忠厚寬大,但內心苛刻,害人深入骨髓,大抵仿效張湯的辦法。此時,詔獄特別多,部長郡長級高級官員(二千石)被逮捕囚禁,舊的去,新的來,始終維持一百人以上。
司法部受理的,每年達一千餘件。大案牽連逮捕的有數百人,小案牽連逮捕的也有數十人。遠者從數千華里外,近者也有數百華里路程,把當事人押解到長安審訊。
司法部所屬監獄,跟首都其他官府所屬監獄,全都裝滿,囚犯高達六七萬人之多,而法官法吏利用口供牽引,更增加十萬餘囚犯。
「詔獄」一詞,再次在《資治通鑑》出現。「詔」是皇帝命令,由於皇帝的命令而逮捕,而囚禁,而處決的行為,稱為「詔獄」。
這種案件中,法官的任務只是代不合法的行為穿上合法的外衣。韓信、彭越、晁錯、主父偃、周勃、周亞夫,都是詔獄下的犧牲品。所以可以直接了當的說:詔獄就是冤獄。
當最高統治者──不管他的名稱叫什麼,要懲處某一個人時,法官自會找出稀奇古怪的法律條款,諸如「地下謀反」、「心理叛變」、「反黨」、「反人民」、「反中央」、「打擊領導中心」之類,使他們龍心大悅。
十六七萬的囚犯,是一個龐大數目,西漢王朝初期,長安人口不過五十萬。十個人之中,就有三個人坐牢,其中埋藏著多少悲劇。太平盛世,尚且如此,戰亂時代,人更不被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