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路面「三步一小蓋,五步一大蓋」,市議員依據資料指出,目前共有九大種類、二十七個單位的人孔蓋,超過二十八萬個。
人孔蓋的九大種類、二十七個單位,包括自來水、電信、電力、污水下水道、水利處、瓦斯、有線電視、固網業者,還有警政署警察電訊、空軍有線電通訊、陸軍資電群網路傳輸等,令人嘆為觀止。
人孔蓋分屬這麼多單位,小市民的我終於明白,為什麼這麼多年來,總是說要整合各單位,在修路、闢建馬路時,一次埋好管線、做好人孔蓋,避免不同時段施工,擾民安寧,妨礙交通。
小市民的我也終於明白,為何馬英九當市長時,下令修路、修管線不得回填不實,造成路面凹凸,並且道路完工後半年內,不得再挖,但郝龍斌接任市長後,政策雖延續,卻始終做不好。
市政府去年起實施「孔蓋減縮」計畫,減少一千四百五十三個人孔蓋,可是同時間,新工處卻核准新設二千三百零三個新人孔蓋,難道原來的二十八萬個還不夠用?
二十八萬個人孔蓋,有些從外觀上搞不清楚是那個單位的,不少人近質疑這麼紊亂的人孔蓋,市府為何沒有統一、制式的標準管理?如今發現九大種類、二十七個單位並非都是市府管轄,市府偏偏把責任一肩扛,這正是問題所在。
因為市府一肩扛,這些單位於是放心、視若無睹到處設人孔蓋,但因人孔蓋衍生的國賠案件,責任歸誰呢?應是各施工、維修單位分攤責任,國賠就由各單位拿錢出來。
交通違規,罰多了民眾就會守法,國賠多了,政府單位也該會守法,但長期來看,整合各單位管線及人孔蓋,仍是治本之道,但軍、警、北市政府如何整合,郝龍斌也許要請教曾擔任閣揆的爸爸吧。
裴永俊(台北市/市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