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日前陪兩年前被轎車撞斷腿的年輕人到高院開庭,加害人在肇事後,坐在車上約半小時後才和幾個人下來,不是關懷被害人,反而踢被害人說「嘜假啦」。
事發迄今分文未賠,一句抱歉也沒說,每次開庭只是一再卸責,並推說沒錢,日前加害人母親也在法庭上啼啼哭哭,甚至做勢要撞牆,加害人竟還頂法官:「不要逼死人」、「一條腿也不值一百萬元」。
法官禁不住斥責:「講話不要這麼沒有人性,要為別人的痛苦多想一想。」
反倒是斷腿的年輕人一再降低理賠金,並向法官說,只要賠償合理就原諒對方,好有寬恕之心!
苗縣頭份六月底也發生類似的事件,去年九月才舉債來台工作的泰勞,被苗栗縣議會民代的混凝土公司的卡車撞死,司機肇事逃逸,迄今也是分文未賠,對死者連最起碼的表示都沒有。
據傳,民代的秘書還打電話到協助處理泰勞後事的公司,對承辦人說,除了保險公司的理賠外都不賠,超過的要求沒有這個行情。
甚麼叫做沒這個行情?請問人命是可以用金錢來衡量嗎?人命無價,人的一條腿也是無價。
在勞工局理賠協調會上,保險公司的苗栗分公司理賠人員態度冷峻,以幾萬幾萬喊價方式談判,讓在場的泰國駐台代表處官員直搖頭。
我告訴理賠人員,死者為大,協調會不是人肉市場,不能多一點人性與人情嗎?當然,協調會是談判破裂收場。
後來筆者向媒體說出泰勞冰凍三月,家屬無錢來台辦理後事的事,經報導後引起回響,第一位與我通電話的黃小姐,以愛心與熱情語氣表示,願意提供經費,贊助泰勞火化後,早日返鄉落土為安。
「一樣米飼百樣人」,有的人有光鮮亮麗的外表,卻為富不仁,有的人樂善好施,印證台灣社會還是有善良溫馨的光明面。
我深信「能幫助別人是福氣,懂得幫助別人是智慧」,虔誠祝福行善積德的人有福報。
張學海(台北市/台灣法治促進會理事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