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億祥號等事件真相為何,是否真的謀財害命,還有待進一步釐清,但有關雇用漁工的問題,政府相關單位應該協助解決,不要讓這種討海人的悲劇一再上演…
台灣漁業發展近年來面臨瓶頸,除了魚源枯竭、石油漲價之外,雇用漁工也發生問題。由於台灣漁工要求薪資較高,加上愈來愈多年輕人不想出海捕魚,所以台灣漁船只好雇用印尼、菲律賓漁工,想不到卻一再發生船長被挾持、殺害,船員鬥毆的海上喋血案件。
屏東縣籍的漁船泰億祥號,除了船長李豐寶是台灣籍,其他8人都是境外雇用的印尼漁工。泰億祥號7月12日出海,8月20日失聯,李豐寶的家屬在李豐寶失聯4天後報案。海巡署隨即派巡護船出海搜尋,發現泰億祥號正往印尼方向加速前進,經緊急聯絡帛琉政府的巡邏艇才將它攔下,8月29日把泰億祥號及船上的8名印尼漁工交給巡護船人員押返台灣。
在台灣,海巡署人員接手泰億祥號上船後,發現船上的印尼漁工都已打包好行李,顯示案發後似有逃亡之嫌,船上的魚貨價值約200萬元。海巡署及屏東地檢署隨即展開調查李豐寶失蹤的原因。
媒體報導,8名印尼漁工都是來自瓜哇的同鄉,有人提議串證,大家一致供稱在早晨起床後就看不到船長,可能是半夜被風浪吹落海裡。不過,檢警在隔離偵訊時,其中1名兩年前曾受雇李豐寶的印尼漁工幹部供出,他找不到船長時,曾詢問其他漁工,有人說看到一名叫Wardoyo的漁工與船長發生爭吵,後來把船長推下海。
Wardoyo先是否認,後來才坦承犯案,並供稱還有其他3名漁工一起動手,大家是趁船長在船舷解手時下手。有關犯案動機,Wardoyo等人指稱是船長罵他們不會捕魚,他們才憤而行凶。
漁業界人士指出,近年來台灣漁船雇用印尼漁工,發生多次船長失蹤或被害事件,可能是印尼漁工集體、計畫性的謀財害命;由於印尼戶政不嚴,漁工犯案後可改名,很容易又登上台灣漁船再度犯案。
媒體報導,李豐寶之弟李秋鋒也質疑,李豐寶討海多年,當船長已20多年,過去與外籍漁工相處都沒有問題,此次這批印尼漁工可能預謀選定台灣漁船犯案,在李豐寶失聯後,即把泰億祥號從菲律賓、帛琉附近公海開往印尼,應該是有計畫的犯案,如果不是有船位定位器追蹤,早就逃回印尼了。
屏東地檢署主任檢察官蔡榮龍指出,將再逐一追查證據,如果確有其事,會透過外交部等管道向印尼政府反應,共同查緝犯罪,以保障台灣漁船海上作業的安全。
近年來,台灣船長、輪機長疑遭印尼漁工殺害的案件,已造成很多討海家庭面臨生活困難。家裡的男主人雖然失蹤,但生死未明,在法律上不能宣告死亡,不但無法領取保險金、漁會補助款,還要繼續繳保險費。有的漁船還被印尼政府查扣,必須借貸付款才能贖回。
泰億祥號等事件真相為何,是否真的謀財害命,還有待進一步釐清,但有關雇用漁工的問題,政府相關單位應該協助解決,不要讓這種討海人的悲劇一再上演。
根據規定,為了保障國人就業,漁船申請漁工必須先登報,確定國內無人應徵後才能申請雇用外籍漁工。如果引進外籍漁工,每月工資要1萬7千多元,但如果雇用境外漁工,則每月工資只要9千元。因此,很多船主為了省成本或趕時間,經常雇用境外漁工。
持平而論,漁船喋血事件如果不是因為謀財害命,在船長與外籍漁工語言、意見溝通不良的情形下,彼此之間就可能發生誤會或爭執,甚至引發口角和殺機,尤其船長一個人要獨自面對一群外籍漁工,在緊急狀況時就無力抵抗。
因此,漁業界人士就建議,政府應該開放中國大陸漁工,至少可以溝通,以避免不必要的誤會或爭執;而且要求對岸建立漁工資料,並且經過安全查核,如果發生狀況也可以追查。
目前,政府已在研議,台灣雇用中國大陸漁工應該與勞務輸出公司簽定合約,使雙方都能得到充分的法律保障。
今年8月中舉行的「全國漁業會議」,馬英九總統在致詞時宣示台灣是「漁業的日不落國」,各種漁業產值高達1千億元,尤其遠洋漁業是全球公海的6大漁業國之一。因此,政府不但要盡快解決漁工問題,也要全盤思考台灣漁業的未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