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五年是我第二次參加水陸法會,我非常感恩眾緣成就我。在「請聖」的當時,我有一個念頭,就是我前後來台灣佛光山已有四次之多,有感於此趟來時自亞庇機場起程即不是很順利,來得並不容易,而所花費的時間及金錢不菲,我決定以後不再來。
當請聖結束後,大家排班去雲居樓齋堂過堂,我左右兩排都是老菩薩,唱供養咒時,尤其在我左邊的老菩薩,有我已故老媽的影子,我感覺到她的精進、用心,我心想假如我老媽有機會來台灣佛光山拜佛那是多麼美好的事!是佛菩薩的安排,衪啟發我不可退道心,連老菩薩都這麼的精進,我比這班老菩薩都還年輕,當時慚愧的淚水不受控制的落下。
加上都監院院長慧傳法師講的真實小故事──一位很發心的義工,每年都參加水陸法會,他發願要做懺主,終於在他退休之時得償所願,他的恆常心是值得我們效法的。
所以,我們別吝嗇我們的時間、金錢;大師有云:「錢用了才是自己的」。經過一番心中的淘洗,我告訴我自己,有機會的話,我還是會回佛光山,誠如心定和尚在我們短期出家時所開示:「佛光山是我的娘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