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前藉由網路「以物易物」,從一根紅色迴紋針換到一間房子的部落格版主,昨天來台參與公益宣傳。
這個以物易物成功的傳奇,雖是「有為者『易』若是」,可是不但是個案,而且很難複製,不過,我認為有兩個精神可效法。
首先是最原始的「以物易物」精神。在經濟不景氣、物價飆漲時,民眾把用不到的東西,與他人交換要的物品,可節省支出,並降低資源浪費,媒體就曾報導學生用水果交換裙子、短期交換冷氣機的例子,雙方互蒙其利,卻不用花大錢。
其次是用「以物易物」作公益。媒體曾報導重機車賣家與牛排館老闆「以物易物」的事,重機車賣家要牛排館老闆做兩百客牛排,送給育幼院和老人院,並傳授煎牛排的手藝給育幼院有興趣學的人,作為「交換條件」,雙方日前依約完成,牛排館老闆要再拍賣這輛「愛的機車」,創造更多愛的「續集」。
筆者認為,將手邊無用之物與人交換,或送給需要的人,是一種「愛物惜物」的美德,特別在今天,不僅有道德上的意義,更有經濟上的助益,儘管錢是很有效的交易媒介,但未必是是最好的選擇,透過「以物易物」更能發揮「一個錢打十二個結」的經濟效益。
如果,我們願意像重機車車主與牛排館老闆,讓「愛心機車」變成「愛心牛排」,使愛心愈換愈多、愈換愈大,將比一般捐款效益更大,讓每個人成為公益體系中源源不絕的力量,將比「迴紋針換房子」更值得傳頌。
杜亥(彰化市/社會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