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為遏止毒駕案件層出不窮,立法院昨天三讀修正通過國民黨團、民眾黨團共提的《刑法》第185條之3,毒駕10年內再犯致死者將處以死刑、無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全案表決時贊成者57人,僅民進黨團幹事長莊瑞雄1人投下反對票,民進黨立委沈伯洋等其餘綠委全數離席未投票。
全案三讀時,朝野上演表決大戰,民進黨41席立委對政院版按下贊成票,但遭在野黨立委57席立委反對封殺;而當藍白修正動議版本表決時,民進黨立委集體退席,僅有莊瑞雄投下反對票,藍白立委共57人投下支持票,最後修法按照藍白版本過關。
國民黨團首席副書記長洪孟楷會後表示,很遺憾民進黨全部棄權、直接離開議場,這樣的傲慢態度是想縱容毒駕犯罪嗎?莊瑞雄反駁,民進黨支持嚴懲毒駕,行政院、司法院已提出加重刑責的修法版本,國民黨抹黑他對立法程序的質疑,「這是嚴重扭曲事實、惡意栽贓」。
民眾黨立院黨團幹事長洪毓祥指出,民眾黨團此次針對毒駕累犯致死的重大案件,主張提高《刑法》法定刑度,希望藉此強化嚇阻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