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外電報導】針對前年10月時任南韓總統尹錫悅涉嫌下令國防部發射無人機挑釁北韓案,首爾中央地方法院12日宣判,判處65歲尹錫悅有期徒刑30年。
該判決認定,尹錫悅「一般利敵罪」與濫權妨害他人行使權利罪成立。和他同時被起訴的前國防部長金龍顯及前國軍防諜司令部司令呂寅兄,分別被重判有期徒刑30年及15年。
根據判決書,尹錫悅等人為了製造日後宣布緊急戒嚴的藉口,當時下令無人機作戰司令部執行「平壤無人機投入作戰」,對北韓軍事挑釁,以激起北韓對南韓採取軍事行動,因此被判有罪。
法院指出,該作戰不是在因應北韓施放垃圾氣球的正當軍事行動,而是參雜和國安或國土防衛無關的私人目的。該作戰妨礙原本應在緊急情況下立即投入的軍事力量,並造成南韓的軍事機密暴露於北韓等情況,有損南韓的軍事利益。
法院還指出,伊錫悅等人為了營造緊急戒嚴的情勢,利用軍事作戰引誘北韓挑釁,背叛了國民的基本期待。
尹錫悅的律師團在宣判後表示,司法部門若以這種方式編造牽強邏輯,將人貼上內亂、利敵的標籤,未來必將付出代價。律師團並宣布將提出上訴。
尹錫悅的量刑和負責偵查本案的獨立檢察組的量刑建議相同,金龍顯的量刑則重於獨檢組的25年量刑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