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特偵組偵辦國務機要費與涉嫌海外洗錢案,昨天兵分3路,到前總統陳水扁住處、辦公室與陳水扁妻子吳淑珍的胞兄吳景茂家中搜索,訪談吳淑珍,並帶走部分資料,「要到該要的東西」,下午又搜索福爾摩莎基金會扁辦公室。專案小組指出,吳淑珍指國外資金用在基金投資,來源分別為陳水扁選舉結餘款、律師執業收入、嫁妝及投資所得。
朱朝亮等3名檢察官昨天上午持搜索票前往陳水扁位於台北市信義區的住處搜索,由於陳水扁等人十分配合,自行打開保險箱供檢察官檢視,因此檢方並未以強制手段執行搜索,而是由陳水扁自行打開保險箱,提供大批資料給檢方參考;另1名檢察官周士榆則前往位於台北市館前路的陳水扁辦公室搜索。
專案小組表示,吳淑珍向檢方指稱,海外帳戶是供海外基金投資用,自陳水扁擔任立委以來便開始在海外理財,過去以吳景茂作人頭戶,後來才改為黃睿靚;陸續自新加坡荷蘭銀行轉到新加坡渣打銀行、瑞士信貸銀行、瑞士美林銀行及蘇黎世皇家銀行,前兩個帳戶是胞兄吳景茂的戶頭,後兩個帳戶是媳婦黃睿靚的戶頭,瑞士信貸的帳戶同時使用吳、黃的戶頭,陳致中為所有帳戶的代理人,帳戶受益人包括陳致中、陳幸妤及陳致中女兒陳潔歆三人。
據了解,檢察官要求陳水扁夫婦勸兒子陳致中夫婦回國說明案情,陳水扁夫婦的回應則是「儘量」,但陳致中目前以學業為重,短期回台灣的可能性不高。
由於陳水扁之前曾表示,海外帳戶6億元款項是選舉剩餘款,與昨天說法差異頗大,因此,檢方認為還要進一步查證。
另一方面,媒體表示調查局今年1月間已接獲開曼群島通報陳致中夫婦洗錢情資,卻未交給檢察總長陳聰明。調查局昨天證實1月接獲情資,並由前局長葉盛茂交給檢察總長陳聰明;但陳聰明昨天表示沒有收到,特偵組是在知悉瑞士要求司法協助後,才知道調查局早已掌握相關訊息,他已要求特偵組對此徹底調查。
法務部則認為,事態嚴重,且已涉及刑法「妨害職務上掌管之文書物品罪」,已發文責成檢方分案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