棉花、棉花棒、OK繃等若外包裝說明刊載醫療用途,多屬醫療器材,不可任意販售;圖為示意圖。 圖/林琮恩
【記者王淑芬高雄報導】高雄市衛生局昨日表示,查獲路竹區民眾於網路販售未經查驗登記的「醫療用棉花」,令下架及申請查驗登記,另依違反《醫療器材管理法》裁處3萬元以上罰鍰。
衛生局指出,醫療用棉花也屬醫療器材,涉及人體安全,有嚴格管理規範,業者及民眾應確認相關法規,才能確保產品安全與使用權益。
衛生局說,民眾自日本購入棉製產品,雖其原廠聲稱非屬醫療器材,但經檢視產品外包裝及說明書,發現該商品明顯刊載具「止鼻血」及「吸收鼻水」等用途,即有吸收體液的醫療目的。
經衛福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審視產品說明、用途及成分,判定產品屬醫療器材分類分級的J.5300「醫療用吸收纖維」類別,依法須查驗登記後始得販售。
衛生局說,包含棉花,棉花棒、OK繃、口罩等用品,若外包裝說明刊載醫療用途,多屬醫療器材管理範疇,籲民眾勿未經許可任意販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