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男女薪資落差拉大,女性1年必須比男性多工作59天,才能獲得相同的總薪資。圖為男女上班族中午外出用餐。圖/林伯東
【本報台北訊】勞動部昨公布今年同酬日為2月28日,性別平均時薪差距16.1%,台灣女性必須比男性多工作59天,才能獲得等同的年總薪資,比去年同酬日再延後1天。其中,堪稱「台灣之光」的科技產業,男女性別薪資差距高達42.7%,且差距擴大,等於科技業女性必須多工作156天,才能追平科技業男性薪水。
婦女新知基金會批評,同酬日繼續延後,突顯國家目前缺乏整體政策方針。勞動部不應再年年指明「哪些國家的性別薪資差距比台灣更大」,而是應該向成效明顯的國家取經,透過具備強制力的立法、國家政策,才是國際公認最有效的處理機制。
勞動部:台灣位於中段班
我國同酬日依據行政院主計總處「受僱員工薪資調查」,以前1年性別平均時薪差距,計算當年1月1日起女性需增加的工作日數。依主總去年初步統計,我國女性平均時薪340元,是男性405元的83.9%,性別薪資差距16.1%。也就是說,女性必須多工作59天,才能達到跟男性一樣的全年薪資。
勞動部解釋,造成性別薪資差距主因有三,包括生育女性短暫離開職場,導致年資中斷或不易重返工作;就業市場中的就業選擇水平隔離,影響不同行業間的性別薪資差距;職業垂直隔離也讓性別薪資差距擴大。
與其他國家地區比較,勞動部說,因歐盟薪資資料僅計算經常性薪資、加班費,我國則以全年總薪資,若比照歐盟算法,我國2023年的性別薪資差距是12.5%,與荷蘭相當,高於法國、瑞典、西班牙,但明顯高於南韓的24.4%、日本25.9%,在30個國家地區中排名第16名,位於中段班。
勞動部表示,今年起推動「彈性育嬰留職停薪新制」,盼有效促進男性參與育兒,「事業單位同工同酬檢核表」則引導事業單位自主檢視內部薪資、考核制度。此外,已與金管會會建立跨部會合作機制,推動上市櫃公司揭露員工性別薪資資訊,促進企業落實同工同酬。
民團:薪資不透明是主因
台灣性別薪資差距不進反退,民間團體認為薪資不透明是主因之一,但政府長年未端出有效對策。
婦女新知基金會資深研究員覃玉蓉以歐盟經驗為例,歐盟多年前決議要求會員國縮短薪資差距,因此不少歐洲國家的性別薪資差距正在快速縮短,反觀台灣,沒有任何政策在處理性別薪資差距,雖然金管會開始要求上市櫃公司在ESG報告書揭露員工性別薪資資訊、提改善計畫,但規範到的企業畢竟是鳳毛麟角,「這算是台灣唯一跟縮短性別薪資差距有關的政策,但幾乎沒什麼用。」
台灣勞工陣線祕書長楊書瑋強調,根據國際經驗,薪資透明制度除能解決部分低薪問題,對消弭性別薪資差距也有一定成果,政府須端出強度更高、更具強制效力的作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