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警政署日前調查「警察交通執法及事故處理滿意度調查」,結果顯示,民眾對警察交通工作整體表現滿意度達八成九,但對目前道路行車秩序及交通安全狀況滿意度僅五成四;民眾認為,最嚴重的交通違規問題,以「酒後駕車」與「危險駕車」居首。
台灣不時發生重大車禍意外,去年最讓社會震驚的車禍,是余姓老翁在三峽北大國小前,高速衝撞機車騎士及行人穿越道行進的學生,造成四死十二傷,其中兩名女學生重傷不治。過去民眾對警察交通執法印象,常是「警察亂開單」,但警政署調查發現,民眾對交通的不滿意,以用路人缺乏交通安全觀念為最;民眾期望警察的重點工作以「取締交通違規」居冠。
警政署調查,民眾對警察假日執行交通疏導及對警察處理交通事故的滿意度,分別為九成、八成一;對警察交通工作整體表現滿意度達八成九,有七成民眾對執行「全國行人安全執法」感到滿意。
但對道路行車秩序及交通安全狀況滿意度,僅五成四滿意,但較前年增加三個百分點,追問不滿意原因,以「用路人缺乏交通安全觀念」最高,每百人有四十一人對此最有意見,接續為「道路設計不良」、「交通違規嚴重,相關處罰不足以嚇阻」、「交通壅塞」、「未落實交通執法」。
警政署表示,「酒後駕車」及「危險駕車」是民眾認為最嚴重的交通違規,將責由各警察機關視轄區熱時、熱點,規畫「取締酒後駕車及防制危險駕車」勤務,遏止駕駛僥倖心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