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報導】電動車免徵牌照稅政策即將在今年底到期,行政院日前通過《使用牌照稅法》修正草案,擬再延長5年。各縣市原則上都支持,但要求應由中央能源主管機關負責補足地方賦稅損失,不能「中央請客、地方埋單」。
使用牌照稅法修正草案預計年底完成三讀,新北市強調支持政策方向,但表態若中央不補貼,地方財政壓力將更吃緊,未來5年稅損恐再增38億元。其他五都情況類似,如果由地方負擔,北市5年稅損恐達88億元、台中40億元,台南30億元、高雄21億元、桃園20億元。
新北市財政局指出,2012年起實施電動車免徵使用牌照稅至今已14年,新北市稅損達11.7億元。近4年全市電動車數量年平均成長82%,免稅金額也以近80%的速度攀升,若政策再延長,地方財政恐難撐住。
北市府表示,北市電動車數量已接近全國四分之一,使用牌照稅為地方政府重要財源,中央若能補足地方政府的稅損,才能讓地方沒有後顧之憂、全國標準一致拚減碳。
中市地稅局表示,電動車成長快速,若持續全額免稅,不僅加劇財政負擔,對燃油車租稅也不公平,現行身心障礙者車輛僅免稅1萬1230元,電動車應限額免稅,降級為7120元,才符合比例原則。
台南市財稅局長李建賢說,不能一紙命令或條文修正幾個字,就讓台南稅收少收30億元,今年8月已發文財政部要求補貼稅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