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有民眾透過直聘制度聘僱看護移工,事後發現移工態度不佳,想申請廢聘卻被要求「自行蒐證」,雇主協會為此呼籲勞動部建立「看護不適任快速解約」等機制。不過,台灣國際勞工協會則認為,問題癥結在媒合管道不順暢、移工資訊不透明,在媒合過程中無法適切配對,不論仲介或直聘都會出現類似問題。
為了簡化雇主引進程序與移工經濟負擔,勞動部自2008年起成立直聘中心,鼓勵雇主自行聘僱外國人。台灣失能者家庭暨勘護雇主國際協會昨和家屬一同召開記者會。雇主王先生表示,7月透過直聘中心聘僱印尼籍看護工,聘僱後母親面臨種種照護缺失,10月初即向直聘中心與新北市勞工局申請廢聘,卻僅獲回覆「請再溝通、請再蒐證」。
王先生說,直到11月6日,其母致電勞工局泣訴「再不處理我可能會被害死」,勞工局才緊急排定調解。第一次調解會卻因NGO團體指導看護缺席而流會,至今仍無法終止契約。看護態度反而更加強硬,讓全家身心俱疲。
直聘制度不完善 爭議難解
雇主協會執行長童文薰指出,當勞資爭議發生時,直聘制度毫無快速處理機制,讓雇主權益完全懸空,身兼安置中心的勞團一旦介入,更常使爭議更趨複雜難解。協會要求建立「看護不適任快速解約機制」,確保長者生命安全。
台灣國際勞工協會昨參加此案的調解會,指該案問題在於溝通不良和語言問題,移工用自己的照顧方式盡責,但不被受照顧者理解,此案送勞工局後,被認為並不構成迅速送回國的條件。
台灣國際勞工協會強調,此種溝通不良的狀態,不論仲介或直聘都會出現,並反問台灣勞工適用這種「不適任快速解約」制度嗎?如果本勞不適用,為什麼移工可以被這樣對待?
勞動部回應,本案考量涉及勞資爭議,如經地方勞工主管機關認定移工涉有違反《老人福利法》等,將依法廢止許可並限令移工出國。如認勞雇爭議情節單純,經協調雙方合意終止聘僱關係者,亦廢止聘僱許可,同意雇主遞補新移工。
直聘制度在台推動多年,有雇主青睞,也有雇主抱怨申請流程複雜、法規繁瑣。台灣國際勞工協會表示,聘僱家事移工的規定多如牛毛,不能歸咎直聘中心,問題出在移工聘僱過程太繁瑣,政府該做的是精簡聘僱流程、協調各部統一窗口處理,讓需要家事移工的雇主可以在不假手他人的狀態下處理。
應簡化流程 統一窗口處理
實際上,雇主如果透過直聘制度自行聘用外籍看護工,好處是不用仲介公司介入,省去一筆仲介費,然而前端的申請手續,包括申請、語言訓練、基本照顧訓練等;後端的管理,如安排看護體檢等,全都要自己來,甚至還要自己處理勞資糾紛,繁複的程序,也一直讓直聘制度使用率偏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