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大陸委員會於年初與多個部會對於是否領取大陸證件,專案查核62萬6000名軍公教核心人員,並決定自明年起「常態化、制度化查核」,以每半年為期實施督考、彙總一次辦理情形,由各用人單位統計每半年查核情況送主管機關備查。對於不配合者,政府將列出不聘任等處置「建議」。所謂大陸證件,主要指的是大陸護照、身分證與定居證。
全國公務人員協會前理事長李來希批評,陸委會把中國大陸當頭號敵人,但又對付不了大陸,只能在內部找敵人。陸委會乾脆連台胞證都查,怎麼一個國家執政者,對自己人民那麼沒信心?政府根本不應把經費用在這裡。
新任或職務異動者 才需查核
根據會議紀錄以及陸委會官網,常態化、制度化查核督考機制,以每半年為期,分別於各該年度之5月31日以前、11月30日以前,統計每半年的辦理查核情況,送主管機關備查,並請人事總處列管納入人事資料系統,供各機關使用。
陸委會表示,未來只有新任人員或有職務異動者才需查核,並非「每半年查一次」,而是「每半年彙總一次辦理情形」。
查核「範圍表」,包含特任官、政務人員、一般公務員、約聘僱人員、駐衛警、工友、法官、檢察官、國營事業與公設財團法人官派人員、5大機敏行政法人人員、各機關派駐人員且處理具機敏業務者等。
軍方則有國防部所屬人員、替代役。教職人員則包含各級公立學校校長、專任教師、駐校藝術家等。但這份「範圍表」與今年的「核心人員」有何差異,陸委會並未多做說明。
若不配合查核領用大陸護照與身分證、定居證,上述會議紀錄「建議」將新進與調任人員不予銓敘審定、不聘僱或不予核派。教育部在9月訂定「作業說明」,列出相關人員的用人依據、查核時點、不配合查核效果。
行政院人士表示,行政院院長卓榮泰已多次說明,軍公教具有國家忠誠義務,不得持有大陸身分證件。相關人士指出,對於軍公教核心人員的部分,行政院請各部會建立常態化的清查機制,至於查核頻次,則尊重各部會的規畫。人事行政總處表示,兩岸相關事務政策由陸委會決定,人事總處會配合轉發公文及加強宣導。
查核頻次 政院:尊重部會規畫
現職為警察及警眷關懷協會理事長游毓蘭說,陸委會存在基礎是依據《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且《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寫得很清楚,陸委會不應再滋生事端。賴清德總統今年將大陸定義成為境外敵對勢力,針對軍公教人員查核,會形成寒蟬效應,衍生出查陸配戶籍、村里長放棄國籍等問題,讓民眾覺得不安。
民眾黨團副總召張啓楷表示,現在政府聲稱說要「常態化、制度化查核」,應以高階政務人員、接觸到核心決策圈的人員優先,「按制度及源頭落實查核」,不要只對基層人員開刀,浪費資源又徒增基層人員困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