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醫美糾紛頻傳已到了需加強管裡的地步。衛福部長石崇良昨表示,將修正特管辦法,依醫學美容不同風險分級管理,直言未來不再有「直美」(醫學系畢業後直接進入醫學美容執業)現象,預計十月完成修正,最快今年年底上路。
另,醫糾事故經調查後,若醫美診所、醫師遭處以停業、廢止醫師執業執照等處分,將公布診所、醫師名字等資訊。受術者後續治療所需醫療費用也將研議代位求償,強化事後檢討及改善措施。
石崇良昨參加醫改會二十五周年活動後表示,醫學美容治療患者是健康民眾,與醫療行為收治病人有所不同。因此將修正《特定醫療技術檢查檢驗醫療儀器施行或使用管理辦法》(簡稱特管辦法),要求執行醫師須有相關訓練資格,杜絕醫美糾紛。
石崇良說,由於醫學系學制改革,讓二年一般醫學訓練(PGY)延至畢業後進行,首先要求針劑、雷射、光電等治療醫師需完成PGY訓練,如未完成將不能執行相關療程。換言之,新制上路後,進行最低風險的針劑、雷射、光電等治療的醫師都需完成PGY訓練,等同將不再有「直美」現象,因直美現象已扭曲醫療品質,不希望有直美。
至於手術類醫美療程,根據現行制度,除最高風險醫美手術外,其他手術並未限制執刀醫師資格,導致任何科別醫師都可以獨自完成醫美手術。未來將規定所有「手術型」醫美療程,執刀醫師須具備大外科專科醫師資格與證書。
高風險醫美療程部分,石崇良表示,將修訂特管辦法,加強管理,要求執行業務的醫美醫師,除了上述規定的醫師資格,還需完成特定的專科醫師訓練才能夠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