顏立奇/高雄市梓官區梓官國小六年二班
烈日當空的中午,雖然炎熱,但因為正值暑假,我依舊哼著快樂的歌,騎著腳踏車,想到馬上就能買到美食,心裡樂開了花。
「砰!」突然一聲巨響,我瞬間人仰馬翻,還被拋到遠處,動彈不得,嚇得魂飛魄散。原來是一輛超速還超載的機車,毫無減速地衝了過來,把我撞得措手不及。直到聽到救護車的鳴笛聲,我才回過神來——我出車禍了!
到了醫院才發現,我不但不能走路,身上還有多處撕裂傷,頭部也扭傷,手臂更是被機車撞擊而嚴重受傷,痛得難以忍受。至於對方騎士,則是骨折;兩個沒戴安全帽的小孩更是頭破血流,情況十分危險。
我還記得,當時現場有幾個路人議論紛紛,他們憤慨地說:「騎車不遵守交通規則,怎麼能不出事?養成良好的駕駛習慣,懂得防禦性駕駛,才是確保安全的王道。開快車或超速,不僅害人,也害己!」
這番話說得很有道理,違反交通規則的下場,就是付出慘痛的代價。唯有遵守交通規則,養成安全駕駛的習慣,才能保護自己和他人的安全,減少車禍的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