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昨天初審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加重無照駕駛的罰則,機車駕駛人最高處新台幣3萬6000元,汽車駕駛人最高處6萬元;汽車使用非原型式排氣管不依規定申報異動登記,將加倍處罰,由現行1800元增至3600元罰鍰,並增訂皆須當場移置保管汽機車。
根據警政署統計,2019年無照駕駛件數達4萬5456件,造成658人死亡、65155人受傷,2023年增加至5萬5492件,造成763人死亡、7萬8885人受傷,整體呈現成長趨勢,也遠高於酒駕致死人數253人。
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昨天初審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朝野立委均認為,應加重汽機車無照駕駛罰鍰。
交通部公路局長林福山表示,據統計,台灣每年30、40萬件交通事故中,約5萬件為無照駕駛,平均每年造成600多人死亡、6萬多人受傷,是酒駕釀成死傷的6倍,修法將罰鍰提高,盼有效遏止違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