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美國實施對等關稅,讓部分產業與勞工人心惶惶,擔憂工作不保。勞動部表示,雇主資遣勞工,勞工在預告期間可請「有薪謀職假」,雇主不得拒絕給假,也不得要求勞工提供求職證明,違者將處二萬元至三十萬元。
雇主若要資遣勞工,在資遣預告期間應給予勞工另謀工作而請假的權利,每周請假不能超過兩天,且請假期間工資照樣支付。但過去有雇主要求勞工一定要出示謀職證明才准假,勞動部日前因此發出函釋。
勞動部勞動關係司長王厚偉表示,現在勞工謀職方式多元,不單到現場,也可能透過網路視訊面談,或像是撰寫履歷、準備相關文件等,這些都相對難舉證,即便是面談,也不容易現場拍照,或請公司出示證明;此外,過去曾發生原公司知道勞工要去哪家公司面試後,提供不利訊息給該公司。
王厚偉解釋,「勞工請假規則」雖規定雇主得要求勞工提出證明文件,但謀職假並不適用勞工請假規則,因此不能比照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