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追討欠稅、欠款出新招,下月一日起將上網公告欠稅者個人資料,引起民眾恐慌。行政執行署強調,欠款一百萬元以下者,並不在公告之列,公告對象為積欠一千萬元以上稅款、罰款,且追討無著者。
為了順利運作,行政執行署將欠款、欠稅金額在二十萬元以下的列為普案、二十萬元以上列專案、一百萬元以上為特殊專案;專案、特殊專案當事人若無繳款誠意,行政執行署會祭出限制出境。
如果欠款人還置之不理,執行官將遍查欠款者郵局、所有銀行帳戶,健保資料,股票集中保存帳戶;接著發出扣繳令或凍結資金命令,讓欠款人的錢「能看不能用」,以要求欠款人繳錢。
如果欠款者仍不痛不癢,執行官將向法院聲請拘提管收,再拘提欠稅人到案協商繳稅。如果欠稅者有繳稅誠意,大多會獲釋放;如果協商失敗,欠款人將被拘禁三個月,必要時再延長一次。
由於拘提管收被大法官會議認定部分為憲,因此民國九十三年起,執行官已經減少拘提管收聲請案,也讓「死不認帳」的欠稅、欠款大戶有機會繼續賴賬。有鑑於此,下月一日起,行政執行署將公告積欠稅款、罰款者的資料,提供民眾檢舉,只要經執行官追討到財物抵繳,檢舉人都可獲執行所得百分之一的檢舉獎金,最高可領一百萬元。
目前公告對象鎖定積欠金額逾一千萬元,經追討無著落者;積欠金額在一百萬元以上、一千萬元以下者,將視情況審核是否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