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外電報導】南韓最高法院17日維持對三星電子會長李在鎔的無罪判決,維持首爾高等法院先前對他在2015年一樁80億美元(約新台幣2352億元)併購案中,涉及會計造假與操縱股價指控做出的無罪判決。
路透說,這項最高法院的判決,永久消除了李在鎔長期來面臨的法律糾紛。此時正值三星努力在全球先進AI晶片開發競賽中進行追趕。
判決結果裁定李在鎔與其他三星高層在涉及2015年三星物產與第一毛織合併案的19項罪名中全數無罪。這兩家公司是三星的子公司,檢方在此案中,指控這樁併購案是要鞏固李在鎔對三星集團的控制權。
南韓檢方在2023年尋求對李在鎔求處5年有期徒刑、罰款5億韓元(約新台幣1056萬元)。然而,首爾地方法院在2024年2月判決李在鎔無罪;一年後,首爾高等法院駁回檢方上訴,維持原審結果,宣告李在鎔無罪。此案自2020年來持續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