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南訊】保六總隊借調國安局特勤中心二線二星曹姓警官,涉洩漏賴清德總統不公開行程等機密資料,台南地檢署依《國家機密保護法》提起公訴,台南地院認定曹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昨判刑6月、併科罰金20萬元,共犯郭男判無罪。
據了解,該起洩密案是檢調在偵辦其他案件時,從涉案人手機中發現竟有總統相關行程,且是特勤內部機密檔案,除少數公開行程,還有不公開的總統接見國內外人士名單、維安警力配置及移動路線等。
追查來源,發現來自總統維安團隊的萬里警衛室中保六警官,不只一次將總統行程傳民間友人;曹否認涉及金錢交易等不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