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類電信納管 未登記最重罰百萬 |2025.06.18 語音朗讀 241觀看次 字級 大 中 小 【本報台北訊】詐騙集團利用第二類電信犯罪猖獗,立法院昨三讀通過《電信管理法》部分條文修正案,明定提供第二類電信業者應向主管機關辦理電信事業登記,未登記者,最重將處100萬以下罰鍰,限期改正,屆期未改正者,得按次處罰。提供第二類電信業者應於施行之日起1年內,向主管機關辦理電信事業登記。假球案曾重創中華職棒,為避免憾事重演,立法院會昨三讀修正通過《運動彩券發行條例》增列以「利誘」妨害投注標的運動競技賽事公平者,若因而致人於死者,最重可處無期徒刑、5000萬元以下罰金。 前一篇文章 馬英九會宋濤:兩岸愈緊張 交流愈珍貴 下一篇文章 美聯合軍演 我空軍高層任觀察員 熱門新聞 01【詩】夏身2025.08.1502超新星爆炸 害地球物種大滅絕2025.08.1703IABS大會 佛光山AI佛典翻譯受矚2025.08.1504挑戰你我認知 超級地球數量超預期2025.08.1705陳英俊 春風化雨途中法律助人2025.08.1606屏東講堂 佛光兒童發願奉行三好2025.08.1507社會光明面報導獎揭曉 參賽數創高2025.08.1508星雲大師全集⑲【佛教管理學②】佛法的管理法⑭2025.08.1709台灣醫療外交 傳承愛與責任2025.08.1610星雲大師全集⑲【佛教管理學②】佛法的管理法⑬2025.08.16 訂閱電子報 台北市 天氣預報 台灣一週天氣預報 相關報導 智慧製造展 聚焦AI機器人重砲保養射擊 台中大甲溪登場關稅衝擊 2388人放無薪假核三重啟 238專家連署力挺823前黃金周末 藍綠大拚場日本投降80周年 總統未提抗戰惹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