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台北市一名男子放棄中華民國國籍、入籍中華人民共和國已9年,今年卻收到區公所公文,要求他返台服役,否則將依法通緝。家屬直呼「荒謬」,擔心當事人返台服役會被刻意針對,未來退伍返回中國大陸恐有被依叛國論罪之虞。
家屬向台北市議員林杏兒陳情時說,他哥哥與大陸籍嫂子婚後育有一子,一家人在大陸長居,迄今超過30年,往年都會利用農曆過年等年節返台探親,姪子1998年出生,當時在台灣報戶口且領有身分證,但2016年已放棄國籍,疫情後都未再回台灣。
去年北投區公所兵役課致電,告知姪子要當兵一事,他既生氣又困惑,不了解姪子早就放棄國籍,為何政府要在姪子25歲徵集入伍,後來區公所未再聯繫;去年12月又發文,稱他姪子為列管役男,因於大陸地區設有戶籍,喪失台灣地區人民身分,惟按《兵役法》第1條規定,仍有兵役義務,請於3個月內返國接受徵兵處理。
「不希望孩子才20多歲就被通緝。」家屬說,目前只想知道有沒有方法可以解決問題,「你叫一個拿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的人回來當兵,這有可能?」未來不管在台灣當了幾天兵,恐怕回大陸都會被視為對國家沒有忠誠度,被當成叛國。
兵役局統計 北市共列管9例
北市兵役局副局長林春來表示,《國籍法》第12條規定,接近役男年紀不許可喪失國籍,但兩岸關係特殊,大陸地區沒有許可放棄國籍與否的問題,依《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不因除戶而喪失服兵役的義務」,意即在台被廢止戶籍,役政單位仍會通知當事人回台當兵,若未服役,將會移送法辦。
北市兵役局統計,全市類似案例共9例,其中2人移送法辦、3人求學中、1人完成體檢等待當兵,3人辦理催告中。兵役局表示,這是中央法令,全國役男一體適用,如果入籍中國大陸可免除義務,可能會有人用這種方式逃兵。
林杏兒說,北市列管就有9例,外縣市一定也有,難保這些人之中不會有共諜,若全回台服兵役,軍事基地等機密恐被帶回大陸,「台灣或外國人都不能拍攝軍事基地,為何共產黨員可以進營區(服役)?」她不禁質疑有多少共產黨員曾在台灣服役。
對此,陸委會回應稱,依兩岸條例,因台灣人民身分所負之責任及義務,不因在大陸設籍、喪失台灣身分而喪失或免除,且國防部已有適當管理方式,防杜國安疑慮。
沈伯洋提修法 免除服役義務
民進黨立委沈伯洋表示,他已提出修法免除這類案例的服兵役義務,目前已付委正等待審查。不過,內政部與國防部都已明白反對,役男服義務役,不因喪失台灣地區人民身分而有迴避空間。據了解,藍綠立委都認為沈伯洋的提案不易過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