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立法院昨表決通過《軍人待遇條例》及《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修正案,明定國軍官兵志願役加給增加為每個月3萬元,從明年元旦起實施。同時規定義務役官兵的薪資總額不得低於法定最低工資,並恢復上校以上退役軍官子女的教育補助費。
行政院發言人李慧芝說,立院在野黨團違反過去共識與相關法律,政院在收到條文後,將審慎研議合法合憲的救濟方式。
李慧芝指出,依照立法院三讀法案版本,未來每年中央政府總預算都可能大幅增加至少290億元,卻未依《預算法》、《財政紀律法》精神,先徵詢行政院意見並協調可行性財源,再次違反去年行政院與朝野黨團達成的共識。
此外,立院昨三讀修正通過《貨物稅條例》11條之1,購買節能電器每台最高減徵貨物稅2000元措施,將延長4年半至2029年12月31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