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南訊】行政院前發言人陳宗彥被控任職台南市政府期間涉2度接受性招待,台南地院一審以無法認定監聽譯文中「陳董」就是陳宗彥,因而判無罪,對此,台南地檢署昨提起上訴,指出監聽譯文酒店業者與陳宗彥聯繫、交代內部安排性招待的時間點相近,佐證貪汙等犯行,法院未詳查。
檢方表示,陳宗彥受託處理2案並獲性招待,兩者間均應具有對價關係,且均屬《貪汙治罪條例》賄賂罪規定「職務上行為」,一審都沒詳細審酌,就逕自對陳等人做出有利的認定,一審顯然有判決理由不備之違背法令情形,希望上訴審法院撤銷原判決,判決更為適當合法。
在野黨立委直呼「當然要上訴」,不過也擔心民進黨司法檢調一把抓,上訴可能淪為形式,盼法官能挺住政治壓力。民眾黨立法院黨團總召黃國昌表示,倘若懼怕陳宗彥背後的政治勢力,就放棄對廉能的標準,地檢署不如關門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