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教育部昨公布「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學生攜帶行動載具到校管理原則」草案,其中學生最關心的「收手機」議題,明訂國中小應由學校或各班集中保管,高中階段需經校內親師生民主程序討論後,以同一方式管理。
教育部表示,草案公告至六月一日止,對外徵詢意見,預計九月新學期開學後上路。
對此,全教總理事長侯俊良指出,草案一如全教總先前的建議,有分階段做規範。不過,從教師的角度出發,若要求統一保管學生手機,會希望能將保管責任界定清楚、避免紛爭。
不過部分高中學生及教育團體認為此舉過於倉促,且忽略不同階段學生差異,政策過程更缺乏學生代表參與。
學生團體EdYouth常務理事洪振翔認為,在上路前應就管理人員明確權責歸屬進行宣導,且校園每三年至少檢討一次、申訴與救濟的規定要具體落實。教育部也應強化於引導學生使用行動載具的觀念和數位公民教育,讓學生養成科技自律的觀念。
根據教育部公布行動載具到校管理原則草案,以明確化、彈性化與分階段管理為重點,其中國中小應由學校或各班集中保管,高中由學校以同一方式管理。而國中小訂定學生攜帶行動載具管理規範,需經校務會議通過公告實施;高中部分,則要邀集教師、家長、學生代表以校內民主程序討論,再經校務會議通過後始得公告實施。
教育部表示,學校訂定管理規範時,須包含管理方式及時間、違規處理程序、學生申訴救濟機制與彈性調整等。學校可依不同載具類型及情境,彈性調整管理或使用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