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報導】賴政府清查公務體系人員持有中國大陸身分證、護照、定居證、居住證等情形,日前已引發基層教師、公務員反彈,據了解就連公設財團法人、公營事業也要簽結,相關約聘僱人員亦不例外,讓部分不具公務員身分的人員深感無奈且擾民,更直呼政府此舉實在不妥。
非公務員 也被監督、懷疑
據了解,大陸委員會日前行文主管機關、人事總處、銓敘部、法務部等單位轉全國軍公教機構、國營事業人員簽切結書,單位中的聘僱人員也需簽結;財團法人則是政府捐助財團法人,也就是俗稱的公設財團法人,也須簽結,法源依據則是來自《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兩岸條例)。
具結書內容要求公務體系人員須具結確無兩岸條例第9條之1所定情事,未在中國大陸設有戶籍、領用中國大陸護照、身分證、定居證或居住證,如有不實願負法律責任,文件內也要求附上身分證字號、服務機關(構)、現職、官階級別等。
據指出,這項政策是自Youtube網紅八炯拍攝影片而起,國安高層要求針對軍公教全面清查,但仍有部分機關不清楚所轄單位需簽結範圍,陸委會本周將再找各單位開會討論。
目前陸續已有公設財團法人、國營事業收到公文,並轉發到各單位人員信箱,或由行政人員印出請本人簽名。某行政部門轄下財團法人職員證實確有此事,直言政府作法「不妥」,尤其許多同仁並非公務員,卻要被「被監督、被懷疑」,但不簽的後果猶未可知,讓許多人無所適從。
藍白齊轟違法 憂擴及全民
某公設財團法人職員不滿指出,這是赤裸裸的威脅,即便並非因為持有大陸證件而拒簽,卻要承擔職涯可能受阻的風險。
政府要求公務員需具結未擁大陸身分證引發爭議,現在對象更擴大至政府捐助的財團法人人員。國民黨及民眾黨立委齊轟,這是找麻煩,還羞辱公務員,且已經違法,更令人憂心未來對象擴及至全民。
國民黨立委翁曉玲批評,政府自己抓不到有領身分證的民眾,就要藉如此作法卸責,並來推定全台灣人都可能是「中共同路人」,真的非常惡質,怎麼會要人民自己證明對國家的忠誠度?這種作法已經違法。翁曉玲指出,政府真要做,應該透過修法,而不是這樣恐嚇,下次會不會擴大到公司行號、甚至全民?
民眾黨立委林國成表示,政府把所有公務人員當賊看,公務人員又何來效忠政府?政府應該保護公務人員,怎麼會反過頭找他們麻煩?此舉等同羞辱公務人員,執政黨最後恐怕要自己承受招致的反彈。
民進黨立法院黨團則說,這有法源依據,難道大家反對公務員對國家忠誠?且在兩岸局勢嚴峻下也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