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為提升國道服務區停車位周轉率,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有規定國道服務區限停四小時,違者可處六百元至一千二百元罰鍰。高速公路局表示,近期發現有以車為家的「車居族」開著車到各國道服務區過夜,甚至霸占駕駛休息室,未來研議修法公告,限縮連續假期或重點假日服務區停車時間為兩小時。
根據高公局統計,駕駛在國道服務區平均停留時間為二十至二十五分鐘。過去屢有用路人長時間占用國道服務區及休息站停車位,高公局為提升服務區停車位的使用周轉率,依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規定,國道服務區限停四小時。
高公局業務組長劉逢良指出,過去曾有民眾出國前將車輛停在中壢服務區長達三至五天,為避免不當占用,訂定限停放四小時規定,各服務區設有智慧停車管理系統或地磁感應設備,可監控每輛車停放時間。近半年則發現,部分服務區出現以車為家的「車居族」將車輛停在服務區,並在駕駛休息室過夜、洗澡,其中以湖口服務區最常見。
據了解,這些「車居族」過去多是以老舊車輛為家、居無定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