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近年來,都有民意代表涉入助理費相關案件,身兼民進黨主席的賴清德總統昨在民進黨中常會表示,遵守法律、不違法是民進黨全體黨公職的最低底線,民進黨所有民意代表約法三章,須遵守3項原則,包括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不宜擔任公費助理。
賴清德表示,1.民意代表助理團隊比照《公務人員任用法》,不得任用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家人可擔任義工,但不宜擔任公費助理。若有此狀況民代,應在半年內尋覓其他專業人才。2.秉持用人唯才的精神任用團隊助理。3.尊重、善待團隊助理,且提供多元的成長機會和管道。
民進黨祕書長林右昌則說,將研議法制化,把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不宜擔任公費助理的規範納入黨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