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衛福部國健署自94年開始,推動免費學齡前聽力篩檢,由各縣市政府執行,針對3至4歲兒童安排的聽力篩檢。進行篩檢時,通常由公衛護士攜帶(純音聽力)篩檢儀至各幼兒園進行篩檢。但各縣市的篩檢方法不一,有的交給校護,有的只用耳鏡,有的很陽春,例如台中只用「問卷」請家長填寫是否有異狀。新生兒在出生3個月內進行聽力篩檢,可及早接受早期治療。
依據國健署統計,112年新生兒聽力篩檢共13萬4082人,篩檢率達98.9%,共發現有786位聽力損失兒童。聽力師公會全國聯合會理事長葉文英表示,建立全國統一的篩檢機制,才能確保標準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