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外電報導】第29屆氣候峰會(COP29)終於落幕。大會日前挑燈夜戰,最終於24日凌晨宣布草案決議,針對備受討論的氣候資金,要求已開發國家在2035年前達成,提供開發中國家至少每年3000億美元的金額,並呼籲公私部門在10年內合作達成1.3兆美元的目標。COP29主席巴巴耶夫 (Mukhtar Babayev)稱其為重大突破。
COP29原訂22日閉幕,但遲遲未能針對「新集體量化目標」(NCQG)達成共識,開始無限期延會。然而,討論過程中還傳出數名小島嶼國家聯盟(AOSIS)談判代表離開談判桌,強烈表達對進度的不滿,尤其大會在22日提出2500億美元的金額,遠低於各方期待,讓談判一度面臨破局。
碳權交易 允許富國購買額度
今年號稱「融資峰會」的氣候峰會,目標聚焦大幅提高已開發國家給予開發中國家的氣候資金,從每年1000億美元向上調整,外界普遍認為至少應達兆美元規模。大會於22日提出的金額引發破局危機,明年主辦國巴西則在22日晚間加碼提議,在2030年前達成每年3000億美元。
歷經48小時的密集討論,最終大會公布草案決議,確定已開發國家在2035年前達成,提供開發中國家至少每年3000億美元的氣候資金。
另據法新社報導,會中同時決議,允許富裕國家向開發中國家購買「碳信用額度」(carbon credit,俗稱碳權)。這項框架協議被稱為《巴黎協定》第6條(Article 6),內容涵蓋國家之間的碳權直接貿易和聯合國支持的獨立市場。部分專家擔心,各國可能透過碳權交易系統進行交易,進而掩蓋其未能真正減少溫室氣體排放的事實。
此外,COP27決定設置的「損失與損害基金」,此次COP29簽署多項重要協議,迄今對該基金的承諾資金已達7億多美元,預計從明年展開無償捐助計畫,援助受氣候變遷衝擊的最脆弱國家及地區。
損失與損害基金 明年運作
「如何證明特定國家的損失是因為氣候變遷?這個問題目前在科學上仍很難處理。」中華經濟研究院能源與環境研究中心主任兼研究員劉哲良指出,損失與損害基金不是設立就好,誰要出錢、出多少錢都沒定論,「目前主要靠自願捐助,這樣的運作方式不可能穩定發揮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