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全球陸續推動媒體有價相關政策,但台版媒體議價法陷入牛步,台灣民眾黨立法院黨團昨日召開「新聞有價、公平競爭──催生媒體議價法」公聽會,學界力促政府盡快立法。數發部數業署副署長陳慧敏表示,數發部「非常贊成立法」,但幾個國家地區推動上也都面臨壓力,不過國內若有共識,數位部樂意配合。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綜合規畫處長溫俊瑜則表示,「支持新聞有價,數位平台使用內容應該要合理分潤」。
公聽會會議主席林國成表示,現在是人手一隻智慧型手機的時代,社群平台成為多數民眾接收新聞資訊的管道,據立法院法制局的報告,2019年台灣數位廣告收益高達458億元,數位平台卻未合理分配利潤,嚴重損害媒體業生活空間,導致媒體向業配、公家標案、腥羶色甚至假消息靠攏,平台更不會花預算在劣質新聞上,形成惡性循環。
跨國平台免繳稅 成不公平競爭
民眾黨立法院黨團總召黃國昌則說,據NCC的數據,2022年有線電視廣告收入僅62億元,他質疑該數字嚴重失準,有線電視的廣告收入一路下滑,報業廣告也僅剩14.1億元,兩大跨國平台Google和Meta搶走6至8成的收入,卻不用落地、不用繳稅,在台灣造成了不公平的競爭。
台大新聞所教授林照真則指出,2021年澳洲強制通過《媒體議價法》時,全球開始關心《媒體議價法》;但近年發生變化,Meta非常強硬不願付費,Google所承諾的經費也在下降,成為國內外立法的阻力。
台灣藝術大學廣播電視系教授賴祥蔚則感嘆,《媒體議價法》從2021年討論到現在,愈來愈沒聲音,但3年來台灣的媒體卻已被蠶食鯨吞;既然國際數位平台巨擘一年就能獲得400多億元的收益,卻又不開放後台流量參考,那最好的方式是有一個第三方公正機制,共同進行議價程序。
憂生成式新聞 成為修法盲點
陳慧敏表示,目前沒有覺得強制議價權比較合適,主要是考量幾國家推行時面臨一些壓力,甚至有人拿生成式人工智慧製造新聞,若修法缺乏完整思考恐又面臨調整。但若各方若有共識,數位部都會樂於配合。
溫俊瑜則說,「NCC支持新聞有價,數位平台使用內容應該要合理分潤」,數位平台侵蝕新聞產業大部分廣告收入,導致新聞產業目前面臨生存危機,各國都陸續推動議價制度。不過NCC只掌管廣播與電視,平面媒體隸屬文化部,網路媒體則是在數位部,行政院過去也指定由數位部主責。
文化部人文及出版司副司長朱砡瑩表示,文化部過去補助雜誌與公會進行產業研究,有必要時會再找業者了解意見,文化部希望法案盡快三讀通過,早日為國內媒體業者找回公平正義,而不光只是政府部門要團結,產業界與民間團體也要互相團結。
公平交易委員會服務業競爭處副處長陳俊廷表示,媒體若能自行議價,會比政府強制規定夠好。公平會這1、2年也有與媒體產業接觸,媒體集體議價可能會牴觸《公平交易法》中的聯合行為,但公平會會考量最大經濟與公共利益來決定,給予豁免權。